中安在线讯 3月10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汪理文受贿案。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汪理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淮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五家单位五十余名公职人员旁听了本案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至2015年,汪理文在担任黄山市财政局局长、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干股、现金等财物折合共计552万元。
庭审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重点进行了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事实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记者 孟一凡 通讯员 任晓东 刘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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