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先生:为方便管理,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制定了《用户手册》,并且经过业主大会决议通过,但其中有一条约定“业主违反手册规定,物业公司有权罚款”,请问这种约定有效吗?
李琼(安徽香樟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行政处罚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职权或授权范围内实施。物业服务公司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公共管理职能,它与业主间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不享有处罚业主的行政权力,无权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行为。即便物业公司制定的《用户手册》通过了业主大会的表决,含有处罚权的条款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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