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0时至24时,北京新增32例本土确诊病例和6例无症状感染者(含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中25例已通报),31例隔离观察人员、6例社会面筛查人员,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6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含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和7例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疑似病例。治愈出院22例,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例。
本土病例
确诊病例1:现住朝阳区金泽家园A区,为社会面筛查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现住朝阳区东晓景鑫方盛五金建材店单位宿舍,为社会面筛查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现住通州区小安村,为社会面筛查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闭环管理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23、24:现住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现住昌平区金科帕提欧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7、8:现住昌平区香堂村果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9:现住昌平区北郝庄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0:现住丰台区蒲黄榆三里,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1:现住密云区瑞海姆公寓,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2:现住密云区悦欣汇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3、20:现住密云区涧桥山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4:现住通州区白庙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5:现住朝阳区金驹家园F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6:现住朝阳区金泽家园A区,为社会面筛查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7:现住朝阳区金泽家园B区,为社会面筛查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8:现住朝阳区金泽家园C区,为社会面筛查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9:现住密云区上河湾南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1:现住密云区东菜园小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2:现住密云区檀城家园,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5:现住海淀区三虎桥南路8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6:现住丰台区佃起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7:现住昌平区蓬莱公寓,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8:现住昌平区北京服装学院(北校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9:现住昌平区曹碾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0:现住昌平区宏福苑小区北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1:现住昌平区新龙城一期,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昌平区北七家镇定泗路北侧政府路东,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现住昌平区讲礼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现住昌平区龙跃苑四区,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现住朝阳区东泽园1号院,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现住通州区师姑庄村,为隔离观察人员,11月3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1:美国籍,10月31日从韩国到达北京首都机场,经闭环管理送至集中隔离酒店,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中国籍,10月30日从德国到达北京首都机场,经闭环管理送至集中隔离酒店,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德国籍,10月31日从德国到达北京首都机场,经闭环管理送至集中隔离酒店,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韩国籍,10月31日从韩国到达北京首都机场,经闭环管理送至集中隔离酒店,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中国台湾籍,11月2日从中国台湾到达北京首都机场,经闭环管理送至集中隔离酒店,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韩国籍,10月29日从韩国到达北京首都机场,经闭环管理送至集中隔离酒店,11月2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11月3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上述病例均已转至定点医院,已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安徽发展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安徽发展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安徽发展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安徽发展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8225885531 邮箱 cp55991@163.com